闽清高级中学校园文化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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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7-01 21:02

闽清高级中学校园文化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拟对舞蹈教室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需求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参加应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等

序号

名称

预算总价(万元)

1

校园文化项目

30

建设要求:

(二)资质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承诺函。

注:上述材料一式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单独胶装、单独密封,并在封面注明“资质条件材料”及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与方案材料一同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有效的满足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其方案将按作废处理。

(三)公告时间

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6日。

(四)现场勘查时间

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7月2日 上午10: 00,逾期不予受理。

(五)方案提交时间及地点

1.方案提交地点: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

2.方案提交时间:2022年7月6日18点之前,逾期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闽清高级中学总务处

(六)方案材料的具体要求:

提交的方案纸质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外包装密封袋注明公司名称)。所有胶装材料除外包装密封袋外,其余部分均不得体现公司名称、人名等能判定公司信息的所有资料,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

方案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整准确的设计方案,拟配置每个产品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尽可能细化的分项报价且不超过本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总价等。同时须提交一份方案材料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件与方案纸质材料一同密封。

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后,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的方案进行评审,从有效的方案中择优选择。

若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被接收的,其方案所有权均归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所有,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应征单位应对此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与资质条件规定的材料一同胶装)。

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所有应征单位提交的方案文件(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文件)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福建省闽清高级中学。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2352478